今年以来,云南省公安系统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全省通过多维度综合施策,全面构建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,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,实现了亡人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十年的"双下降"。
云南省建立了省級統籌機制,將交通安全作為民生兜底工程納入安全生产重點工作。省政府已將制定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規定》列入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分工。
全省深化推進鄉鎮道路安全管理改革,省安委办聯合省公安廳出臺了鄉鎮(街道)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級評估辦法。通過實行省市縣交警隊伍與路面執法小組的對口幫扶制度,確保重要節假日交通安保措施落到實處。
云南省公安廳聯合省交通運輸廳印發年度道路隱患整治方案,圍繞"小切口、大功效"的工作思路,設立專項治理資金。截至今年,全省已完成10322處道路隱患點段的整改工作,從源頭上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。
全省還率先推行了公安與金融監管部門的"警保協作"模式,建立起"一保險機構對應一片區域"的定點共治格局。通過這一創新舉措,實現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改、銷號全流程閉環管理。
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面,云南省公安機關以春季專項治理為契機,針對電動車輛 violations、酒醉驾、飚車騷擾等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。全省共計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79.98萬起。其中查處酒醉駕5.71萬起,涉酒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0.38%;查處飚車騷擾案件1.37萬起,有效淨化了道路交通環境。
